单位坏账的源头是贪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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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0:4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去年本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犯陶华,因挪用公款人民币9千多万元,昨天,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时年26岁的陶华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品学兼优,以优异成绩考入名牌大学后,历任学生会干部,被发展成全年级第一个学生党员。大学毕业后,他即被委派进入上海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仅仅两年,他便被任命为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负责公司的资金调 就在事业有成时,陶华萌生了攫取人生“第一桶金”的贪念,此后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开具票据后再背书等手段,多次挪用公款计9226万余元,用于个人炒股、交友挥霍,并用别人的名义成立了实际属于他个人的私营公司———“达善公司”,谁知“达善”经营不善,股市风云突变又连连“套牢”,直至案发,陶华仍有一千余万元公款不能退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华系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即股份公司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陶华具有主动坦白交代的自首情节,同时,又主动退赔了部分赃款,故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