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首次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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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3:42 光明日报 | |
记者 罗旭 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北京市通州区居民王某因不服通州区公安分局对其所作的行政裁决,向北京市公安局提请行政复议。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该局第一起公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今年5月11日中午,家住通州区艺园东里的程某在自家阳台清理拖布,脏物落在从楼下路过的王某等人身上,两家因此发生口角。争执中,程某的两个儿子用砖头将王某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通州分局于7月28日对程某的两个儿子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裁决。王某不服,以分局对二人处理过轻为由向市局提出行政复议。北京市公安局最近决定,今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经申请人同意,除有不宜公开的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况外,都将进行公开审理。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介绍,以往的行政复议基本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不见面。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