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好处费走私印刷机韩籍总经理被判刑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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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3:3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为贪图好处费,韩国籍总经理等4人,合谋从香港走私印刷机进行倒卖。除一人在逃外,其余3人昨日被市中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韩籍老总还被处罚金20万元。现年42岁的韩国人曹某,本是深圳一包装公司的总经理。2002年1月底,深圳一实业公司的总经理汪某找到他,要求进口一台表格印刷机,当月底两人签订了购销协议。商定由包装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提供一台德国马天尼电脑表格机给实业公司。此后曹某找到方某(在逃),方某又找到廖某,廖又找到一印刷公司报关员蒋某。他付给蒋某2.5万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鉴于曹某参与犯罪的情节较轻,依法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曹某1年有期徒刑。判处廖某、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