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违反《劳动法》者“动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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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5:49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自本月15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妇联等八部门展开针对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和使用童工的执法检查。昨日,就这次检查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监督处宋传勇处长。 宋处长说,非法使用童工是这次检查的重点,主要以举报检查为主。去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根据过去检查的情况来看,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比较隐 据介绍,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集中在餐饮、宾馆、旅游等服务行业。比如,一些职业中专为获得生源,往往和各种餐饮、酒店、旅游等行业签订合同,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去实习。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实习生不能独立顶岗。但是,在以往检查中,经常发现这些职业中专实习生在这些实习单位独立顶岗,但是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这属于隐性侵权。 据了解,对于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问题,往往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过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女职工经常要加班加点,但是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给女职工相应的加班费。(本报记者张伟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