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在全国相关范围内首推劳教人员适度工资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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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7: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兰州九月十七日电(记者杨晓波)记者今天从甘肃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该省第二劳教所率先在中国内地实行劳教人员适度工资制,国家司法部办公厅日前专门发文,将该所经验向全国相关范围内推广。 据该劳教所负责人介绍,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将该省财政划拨的劳教人员每月生活费作为基础工资,从每月生产收入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岗位工资,再从超产收入中提取一定数 该劳教所负责人对记者说,“此办法自去年六月试行以来,取得良好效果,既解决了一部分劳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又使他们的劳动成果得到了较充分体现。同时,体现了对劳教人员的亲情化和人文化管理,劳教人员自食其力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劳教人员的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将全面推行该办法。” 据悉,二00二年,该所共发放劳教人员适度工资一百五十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从生产收入中支付五十六万多元,发放劳教人员奖金七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