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艰难“保牌”(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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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7:5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咏梅 质价是否相符 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的高低,成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一对难解的矛盾,质价是否相符则是矛盾的核心。 家住哈尔滨市民生—香滨小区的贺女士说,该小区物业服务不及时,居民财物被盗,物业公司百般推诿,尽管0.25元/平方米的收费并不高,但贺女士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颇感不满。普通住宅如此,高档住宅区又如何呢?居住开发区鸿翔名苑的金女士,对小区内绿地环境、保安等服务并无太多挑剔,但面对每月200余元的物业费,认为1.8元/平方米的物业收费相对偏高。旧住宅小区则面临另一难题,硬件设施“先天不足”,需进行二次开发和完善,然而物业收费起点较低,许多物业公司不愿意接管。物业收费标准的合理测算与明确服务范围等问题亟待解决。模糊管理需透明 “物业费都是怎样支配的?”迁入新居的刘先生,感受到身边的物业管理仅是定点收集垃圾、清扫楼道而已。而物业公司强调:“公共设施各种维护费用支出惊人”,采访中,记者听到来自双方的不同声音。 根据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满两年,应依照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当记者询问小区内是否存在业主委员会时,绝大多数小区居民难以作答。平安小区、鸿翔名苑等小区虽有业主委员会,却仅限于与物业公司沟通、反馈情况。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监督职能相对淡化,加之物业公司“模糊”管理,物业费收支成了一笔“糊涂账”。“每一分物业费都代表着业主的权益,即使是零星开销也应有账可查”,业主强调合法自身权益的维护。市场运作求发展 “七分看房产、三分看物业”,消费者对物业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王诚礼律师指出,新《物业管理条例》以合约形式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费用等方面约定,明晰建管双方及业主三者的责权利。目前,北京、深圳、上海、青岛等地均已实行了物业管理招标,自请“管家”,但盲目炒掉物业公司,易造成两败俱伤。 物业管理虽是微利性行业,较低的行业风险和低门槛吸引了大量资金和人才涌入。经营不规范、封闭的管理模式、从业人员素质低等因素,制约影响着哈市物管企业的发展。从事物管多年的于先生认为,兼并将成为物管行业的主旋律。借助市场之手,物业管理品牌化格局渐次形成,后勤服务社会化也为物管企业提供了发展契机,物业管理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规模化。(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