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法院终审湖北函大鄂州分校更改校名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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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00 汉网-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湖北函授大学鄂州分校诉原省教委违法变更鄂州分校名称一案,昨日在武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武汉中院终审认为,鄂州分校是民办性质的函授中等专业学校。1991年原湖北省教委未按该校成立时的原审批程序变更学校名称,违反了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10条、第19条,程序违法。武昌区人民法院[2001]武区行再字第1号行政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