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煤作坊开满工 禁煤何时能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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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根据有关规定,9月1日前,岛内所有餐饮服务业、食堂、个人,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高污染的煤球、蜂窝煤和散煤等燃煤;所有厂、店、个人,不得生产、加工、销售煤球、蜂窝煤和散煤等燃煤。然而,近日“热线”接到不少读者反映,蜂窝煤作坊每天仍在开工生产,众多小吃店也依然煤烟滚滚。昨日上午,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暗访。 东坪山路口:顺着被煤灰染黑的路面,记者很容易就找到了这家煤球作坊。作坊的两扇木板门紧闭,门外停了一辆卡车,车斗内全是煤渣。记者佯称要购蜂窝煤,屋内的一个中年妇女立刻热情地招呼记者。记者问能否送货上门,她指着卡车说:“买多少都可以送,不过只能在晚上送。”记者询问原因,她说:“你不知道吗?9月开始就不准烧(蜂窝)煤了?”记者见到院子里搭了一个工棚,放着一台蜂窝煤机,棚内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上千块蜂窝煤。 东浦路:跟着运蜂窝煤的板车,记者在工商银行附近找到了一个蜂窝煤销售点。记者佯称买煤,一位男子立即表示随时可以用板车送货上门。他还介绍说,他这里的蜂窝煤有两种价格,一种每50公斤(64块煤砖)14元,另一种质量好一些的15元,运费只要再加1元即可。这里也摆放着七八百块蜂窝煤。 大同路:天济医院对面的一栋未建好的二层楼内也码放着上千块煤球,地面的坑洼处淤积着黑色的煤水。里面停放着两辆已经装满蜂窝煤的三轮车。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市城监支队。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有关部门颁布了禁止制作、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但较为原则性,缺乏操作性。包括蜂窝煤在内的高污染燃料的管理细则和罚则即将出台,届时他们将根据规定,对煤球、蜂窝煤和散煤等燃煤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本报记者殷磊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