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凌辱致死女乞丐 陕西汉中三少年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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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8日电据华商报报道,昨天,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城固“3名中学生施暴殴打致死女乞丐李文兰”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未成年中学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到9年。 今年5月6日,城固县三中学生郭某(16岁)、张某(16岁)、王某(17岁)对流落城固的女乞丐李文兰施暴殴打,手段残忍下流令人发指,最终导致李文兰由于抢救不及时死亡。本报 经法医鉴定,李文兰系钝性外力致蛛网膜下腔出血、阴道膀胱破裂引起腹膜炎并失血性、感染性休克等综合因素引起的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另外有数根肋骨被打折、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5月11日,3名中学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6月18日被逮捕。8月19日,汉中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3名中学生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3被告均不满18周岁,其法定代理人也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相应经济损失;加之被害人李文兰被致伤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事实客观存在,3名中学生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减轻处罚。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9年,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各8年。(记者黑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