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又现毒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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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59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师军祥、徐晨霞 记者李巍)在当前严格禁止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剧毒杀鼠剂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不法商贩铤而走险。9月9日和12日,石家庄市长安工商分局谈固工商所、南村工商所就连续查处了2起销售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案件,查扣“诱鼠穿心丸”28包、“神力王”2包、散装“毒鼠强”2公斤、其他毒剂25瓶。 9月12日上午9时,石家庄市长安工商分局谈固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集市进行巡查,发现一个推车叫卖粘鼠胶的商贩,随即上前进行检查。手推车上摆着十几个粘鼠胶、捕鼠夹,细心的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里面另有玄机———车里分成上下两层,底层藏着“诱鼠穿心丸”、“闻到死”等禁止销售的鼠药。 “诱鼠穿心丸”包装袋上的标识称,该产品是由德国第一鼠药厂研究所研制而成……每包分为20份即可引诱方圆十米内的老鼠,在一米范围内闻到或吃到即死。产品外包装未标明成分,其厂家电话在执法人员拨打后也被告知为空号。另外一种名为“神力王(闻到死)”,学名“甘氟”的鼠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杀鼠剂,其包装说明中声称“本品气味对人畜无害”,而产品功效中却又强调“灭鼠率达100%,老鼠闻到、吃到、踏到都会中毒而死,1到2米范围每包可灭鼠150只到200只”,前后自相矛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目前,石家庄市正在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剧毒杀鼠剂,依法彻底清查、清缴流散在社会上的剧毒杀鼠剂,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分子;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实行定点生产、销售,禁止在城镇、农村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兜售杀鼠剂;自2003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杀鼠剂产品一律使用统一标签和标识。 工商执法人员对查处的违禁剧毒杀鼠剂进行了收缴,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非法销售的毒鼠强等灭鼠药物,以免造成意外的健康伤害,如发现任何销售剧毒鼠药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什么是毒鼠强? 对人畜毒性极强的毒鼠强又名“424”,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轻质粉末,微溶于丙酮,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可经消化道及呼吸道吸收,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 据监测,毒鼠强饱和水溶液放置5个月,仍可保持稳定的生物学活性。化学性质稳定,在植物体内可长期残留,对生态环境可造成长期污染,即使被动物摄取后仍不能分解,吃了被这些鼠药毒死的动物仍可导致二次中毒;同时毒鼠强还具有植物内吸特性,如1952年发现,以毒鼠强处理过的土壤生长的冷杉,4年后结出的树籽仍可毒死野兔。 据国内外的科学实验和灭鼠实践证明,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其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