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养蚂蚁狂吞近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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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0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经淼 通讯员 李响)一年零两个月,凭借着“养蚂蚁可获高额回报”的诱惑广告,狂骗970余万元,投案后此人竟声称,当初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上当。 9月16日,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对新民蚁康蚂蚁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提起公诉。 起家800元换来970万 2001年7月,新民蚁康蚂蚁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蚁康公司)正式挂牌营业了。经理陈某来到山东省某地花800元钱买下了一大箱蚂蚁,这些就是他日后捞得大钱的本钱。 回到新民后,陈某将这大箱蚂蚁分成了240小箱,同时在各媒体上打出广告,“投入1万元购买40小箱蚂蚁,蚁康公司每38天返还1500元,380天下来,得到1.5万元,不费吹灰之力……而且,如果购买的小箱蚂蚁繁殖了,蚁康公司回收为100元一箱……”广告打得铺天盖地。 2001年9月,来自辽中、盘锦等地的养殖户陆续被高回报诱惑,投入了大量资金与蚁康公司签订了养殖协议。 截至2002年12月事发时,据新民市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统计,在蚁康公司运营的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共吸收了281户养户的总计9749700元钱。 潜逃亏空500余万负责人逃跑 2002年8月,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长期调查,将其120余万元扣留,并要求蚁康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02年10月31日前,蚁康公司的经理陈某先后购买了楼房、轿车,养户们的500多万血汗钱全部被陈某的豪华奢侈生活挥霍。随后,陈某见再无法偿还养户们的欠款,畏罪潜逃…… 投案“没想到这么多人上当” 2002年11月,养殖户们察觉到了最近的一笔欠款没有到位,向新民市公安局经侦科报案。通过细致的侦查工作和布控,陈某于2002年12月来到新民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3年4月,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依法批准逮捕。 “我用后面养殖户交的钱,给前面的养殖户返款……”这屡见不鲜的骗术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宣判的沈阳“新源”养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已经大白于天下。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当初也没想到自己设下的陷阱竟使这么多人趋之若鹜…… 记者附言<<< 如出一辙的骗钱伎俩,分外雷同的虚假广告,当这些似曾相识的招术,再次被堆砌在一起时,人们心中的贪欲不可躲藏地被折射在光天化日之下,仍有人相信“天上掉下大馅饼”的美丽童话。 我们多么希望,“好事”平白无故地出现时,人们能够冷静地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