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将建紧急救援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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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40 天府早报 | |
国家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赵自林今天在透露:中国计划在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完善建立紧急救援中心和传染病医院(病区)。 具体要求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分别完善或建立一个建筑面积八百至五千平方米,拥有四至五十辆救护转运车(其中负压车一至五辆),规模不同的紧急救援中心;在经济发达的特大城市紧急救援中心装备卫星定位系统。 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选择一所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建立不同规模的传染病医院或后备医院。在地级市,根据服务人口改扩建一个规模不等的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在现有县级医院内通过改扩建传染病科和相对隔离的传染病区。传染病医院或后备医院病床规模六十至六百张,建筑面积三千至四万八千平方米,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和四至二十间负压病房,同时配备常规医疗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张兴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