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屋面积缩水住户三年讨回公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4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高天赋 买来的房屋面积缩水,开发商拒不退款,哈市的郑先生和他的邻居们为此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经过三年,两级法院的审理,他们终于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家住哈市太平区的郑保德在哈东站附近开了两个旅店。1999年12月初,哈市新一房地 2000年7月,郑先生等一批回迁户去看刚刚盖好主体的房子,看完房子之后,几个人都觉得实际面积要比协议中规定面积小。于是郑先生等人请哈尔滨广厦房地产面积测量有限责任公司对他们的回迁商服房进行测量,结果发现其中部分房屋的面积存在缩水。其中郑保德家的面积实际为97.06平方米,而当初约定的面积是121.78平方米,缩水了24.72平方米;王光平家房屋面积是148.48平方米,约定面积是196.31平方米;居民陈秀娟房屋购买面积94.84平方米,而实际面积是74.03平方米;居民刘文滨房屋购买面积是130.61平方米,实际面积是102.86平方米。 2002年房屋竣工后,郑保德等10余人先后到哈市太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新一开发公司返还缩水面积房款,同时要求新一公司承担因不能进户而造成的从业人员误工补贴。 太平区法院一审判决郑保德等住户胜诉,新一公司上诉至哈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5月29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新一公司违约,判令新一公司返还缩水面积的房款。(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