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掉债务假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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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47 汉网-武汉晨报 | |
案情: 青山的施先生大学毕业后,自办工厂,由于经营得当,收入颇丰。1994年成家,几年间,赚了不少钱,生活过得极为美满。 去年的一次决策失败,生意上出现巨额亏损,欠下很多债务。施先生不想妻儿受他影 他们还签了家庭财产协议:房子和家用设施归妻子;家庭存款中90%归妻子;各人使用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其他财产夫妻共有。 不知怎么的,这事被债权人知道了。今年4月,便有债权人来讨债。施先生和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青山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法院认可他们的财产协议。 判决: 青山法院开始准予离婚,并认可了他们的诉讼请求。债权人刘先生等5人得知此事后,联名向法院反映了施先生夫妻离婚的真实意图。 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施先生夫妻订立财产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判决他们的协议无效,并准予离婚。因为施先生欠债是在经营工厂过程中所为,他经营工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供家庭成员的生活,为家庭共有财产。因此施所欠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