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明眼亮 签旅游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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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0:45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姜艳秋)“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很多市民已经做好了出游的准备,为自己和全家选好了相应的出游路线,但是,如果您选择了随团旅游,可不要忽视了签订旅游合同这一非常关键的环节,因为一份完善的合同是对出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制约,。不少消费者对于怎样签署一份完备的合同,不是很清楚。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天津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往年黄金周一过总有少数游客和旅行社发生纠纷,为保护出游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同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一些问题。签订准备查看合法证照 了解您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属于合法有证经营对您此次旅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合法的旅行社,应在营业场地至少公开展示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明。正规注册的旅行社都向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交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后,才能获得合法经营权,因此旅游者的利益是有保障的,一旦出现纠纷,旅游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而无证照的“黑社”不在此列。合同签订明确行程内容 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和预约出团日期。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订《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订。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浏览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自费旅游项目等内容。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此次旅行所经过的景点和乘车线路,如中途出现“倒车”、“倒团”和减少景点等现象可以依据合同与旅行社磋商。细读条款后签字 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 签订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购物次数要标明 购物是旅游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今旅游商品鱼龙混杂,消费者应避免“花钱买陷阱”。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高一些,“黑店”更不用说。要当心各种以“优惠价”出售的“秦砖汉瓦”、“老坑美玉”之类伪劣商品。旅行社无法保证您所购买的商品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游客购物慎重辨别。另外,尽量在条款中将购物次数看明白,以防上当。合同履行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因旅行社在旅途中擅自变更线路、减少景点与合同不符的,旅行社要赔偿游客的经济损失,而游客因擅自变更合同的也要承担经济损失,故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很重要,这关系到日后的赔偿数额,游客应向相关专业人员请教后与旅行社协商。 游客应参考上述内容同旅行社签订合同,这样,你的旅游项目有所保证,一旦事实与承诺不符,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可凭此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讨个说法或必要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