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家乐福”赔礼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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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1:19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马志国实习生孙启明)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已对“家乐福保安殴打顾客案”中受害人胡某再次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予以立案。此次诉讼是在法院已经追究了5名打人保安的刑事责任后提起的,受害人又将5名保安所在单位“家乐福”告上法院,要求“家乐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后期治疗费等共计3万元。胡某同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伤残鉴定申请。 “家乐福保安殴打顾客”一事发生在2002年6月13日晚。当日,家乐福白堤路店的保安张某和胡某在超市中发现一名顾客所购游泳镜与实际价格不符,随即将顾客带到了保安部解决问题,但在保安部双方发生争执。超市的另外3名保安张某、郑某、孙某在酒后也赶回保安部,一起参与处理争执。期间,双方互相厮打起来,5名保安均不同程度地出手殴打了顾客,造成顾客左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伤。今年8月26日,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3名保安有期徒刑6个月,其余2名保安被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就受害顾客胡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作出判决,5名保安一次性给付胡某2.3万元。刑事案件审结后,胡某得到了一部分民事赔偿,但他依然觉得,被殴事件虽然是5名保安所为,殴打事件的发生地即5名保安所在的单位“家乐福”也难逃责任。于是,胡某又聘请律师再行诉讼,将家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