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伤人 店主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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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2: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上班途中被鞭炮震伤左耳,这一人身损害赔偿案,近日经无锡市中院二审告结。去年7月的一天,无锡市民顾某骑助力车上班,在途中恰遇一店主组织人员燃放鞭炮以庆祝其经营部开业,顾某避让不及,被就近燃爆的鞭炮震伤了左耳。顾某诉至开发区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店主赔偿顾某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4800余元。店主不服,上诉至无锡市中院,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严海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