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精神失常弑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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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2:30 新闻晚报 | |
阿姨诉请剥夺其继承权 本报讯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弑母案”又引起风波,被害人的两个胞妹将狱中服刑的外甥女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张某继承其母遗产的权利。日前,闸北法院判决张某丧失继承其母遗产的权利。 2000年8月23日晚,张某与杨某一起故意将其母章桂花杀害。案发后,因张某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市二中院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现在,张某在上海市女子监狱服刑。 张某的母亲共有两个胞妹,她死后财产并未分割,而张某的父亲早于1994年4月去世,他的财产也未分割,且张某的父母都没有立遗嘱。去年9月,张某的两个阿姨将在狱中服刑的张某告上法庭,认为张某故意杀害其母,要求剥夺她继承其母遗产的权利,并要求在张某母亲的遗产中,先扣除她们负责胞姐丧事和张某生活费的垫付钱款共37835元,再由她们两人平分继承。 张某在法庭上表示愿意接受两个阿姨的诉讼请求,但也辩称,她的父亲去世后,其财产尚未分割,她理应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但她无法举证财产的数额。经法庭审理,张某和两个阿姨都确认张某的父亲共有88658.31元的遗产。 15日,闸北法院判决张某丧失继承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依法继承其父一半遗产共计44329.16元(由其叔叔代为保管),而其父另一半的遗产和其母的遗产,由她两个阿姨各半分割继承。 (通讯员刘宁实习生陆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