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名师可跨校兼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3: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教授级教师、特级教师在完成本校教学任务后,经批准,可以跨校兼课。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正在酝酿中的“教师优岗计划”将进一步从师资力量上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南京培养了一大批“名、特、优”教师,但这些名师的潜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名师辐射作用发挥不够,另一方面,师资力量分布不均衡,全市的 据透露,“教师优岗计划”主要包括:教授级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名师在城市非重点学校任教的,将给予适当奖励;长期坚持在乡村任教的,给予一定的津贴和奖励;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国际奖项的,可给予一定奖励;学校、班级培养出出类拔萃的学生,将对学校老师给予适当奖励;教授级教师、特级教师在完成本校教学任务后,经所在学校核准可以跨校兼课;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尤其是在新教材使用、新课程改革中提出一些新的理念,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将给予相关教师奖励。对教学平平、育人无“方”、名不副实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等则严格执行评聘分开,该解聘的解聘,该降聘的降聘,彻底打破能上不能下、职称终身制的传统模式。(沈粤 张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