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犯偷运熊掌熊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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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3:09 云南日报 | |
3名因非法运输、出售熊掌、熊胆的被告人,近日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款。 经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这起偷运熊掌、熊胆的案件中,涉案人员为李国芳、余明生、子必武,其中余明生是位退休干部,竟知法犯法,参与到了这起案件中。今年3月4日,被告人李国芳伙同余明生、子必武租用了一辆微型车,把7只熊掌、两个熊胆从贡 法院认为,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告人李国芳、余明生、子必武非法运输、出售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据此,官渡区法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国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分别判处余明生、子必武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罚款3000元。丁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