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交60元买个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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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5:51 深圳晚报 | |
孩子哭闹竟忘了埋单,返身付钱被关进单间,店方要求蔡女士写下一纸“自白书”—— “本人自愿交60元买个教训” 本报记者张少琼 近日,蔡女士气愤地向本报民生热线投诉,她抱着小孩在南山区万昌百货商场购物,疏忽了一两件物品没有及时埋单,等她主动返回埋单时,却被商场的一个管理人员关着质问了1个多小时,还一定要她写下一字条:“本人自愿交60元买个教训”。事后她越想越气,愤而投书本报。 蔡女士反映说,那天上午她抱着刚出生4个月的小孩,和婆婆到万昌百货商场购物,婆婆拿的蔬菜肉果类及时埋了单,但她拿在手里的洗发水和洗面奶却因安抚小孩的哭泣而忘了埋单。走到大门的红外线监控时,报警器响了,她意识到自己没有埋单,转回身到收银台埋单,却被一个管理人员带到一个房子里关起来质问一个多小时。期间,这个管理人员要求她买够10瓶洗发水和10瓶洗面奶,还要求她买别人偷剩下的空盒子。管理人员拍着桌子对她大声吆喝,孩子吓着了一直哭个不停。在她和婆婆的强烈抗议下,管理人员才要求她交60元,否则不让她们出去。而洗发水和洗面奶的价格才“42元”。当时她们也没带电话,不能报警,不能求助,为了安抚小孩,只能尽快了事。最后这个管理人员还一定要蔡女士写上“本人自愿交60元买个教训”的字条,没写“自愿”两字就撕掉让其重写,最后才让离去。 出门后因为小孩哭得厉害,而60元也是小钱,蔡女士打消了报警的念头,谁知她小孩被吓着了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她也越想越气,想起诉这家百货商场。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万昌百货的相关负责人。总经理助理黄先生在电话里跟记者确认了此事。他介绍,当时是商场的一个主管看到这种情况,因为不好在商场门口吵嚷,就叫蔡女士进办公室,并没有关门。他重申其主管没有向蔡女士推销空盒子和叫其买够10瓶洗发水和洗面奶,而且60元也是蔡女士自愿承担,写字条也是她自愿的,他们并没有强迫行为,况且蔡女士还在纸条上按了手印。 为此记者咨询了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孙亚非律师。孙律师表示,在法律上,蔡女士的行为并不能界定为“偷”,因为她并没有拿走东西。根据蔡女士所述,这个百货商场的主管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已经明显侵害了蔡女士的权利。一般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事情时,应该跟商场管理方解释清楚,商场管理方还不让走时应立即报警解决,如果商场管理方不让报警,那就是非法拘禁,一旦出来后也应马上报警。 作者:本报记者张少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