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经济官司缠身 众业主两年无气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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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3:0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只因开发商经济官司缠身,欠下天然气公司安装费未付清,高新区显丰大道3号楼30户居民入住近两年,至今没用上天然气。 据了解,该楼于2001年交付使用,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上约定“2001年10月30日通气”。由于楼房是合建的,合建双方因经济纠纷一直在打官司,开发的商品房被查封,无钱支付天然气管道安装费,造成天然气公司拒绝送气,入住的居民没气用。 记者昨在住户谢军的家里看到,热水器蒙上厚厚的灰尘,厨房灶台上摆着电饭煲、电炒锅和几个碗。谢说:“没通气,热水器无法用,煮饭只有用电,如果遇到停电,就无法生活了。” 谢拿出《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写道:2001年10月30日通气。由于当初业主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没有签订违约责任,尽管现在开发商违约了,业主要索赔却较困难。 重庆大众实业有限公司的岳某说:“该幢楼房是我们和巫溪县一单位联合建设的,由于存在经济纠纷一直在打官司,法院查封了剩余的商品房,我们有房不能卖,拿不出钱支付天然气公司的欠款,让对方断了天然气。”岳称,他们正在着手解决此事。 对此,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的钟在勇律师提醒购房者,应该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对违约责任予以明确。根据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对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购房消费者可以向房管局投诉,责成违约方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胡兰实习生 王娟)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