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推行减刑公示昨首发裁定:杨某减刑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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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7:35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小南、通讯员涂莉、吴加林报道: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琴断口监狱,向服刑人员杨某宣布减刑2年。这是武汉市法院系统实行减刑裁前公示制后,发出的首份减刑裁定。 从今年5月开始试行的减刑案件裁前公示制,是武汉中院推行阳光审判行动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受到服刑人员的广泛关注。 今年6月,市中院收到琴断口监狱呈报的减刑建议书,由合议庭进行初步审理后,派法官专程到监狱将拟减人员及拟减刑期张榜公示。一周后,合议庭对收集来的意见整理、核实,确认杨某符合减刑条件。杨某因抢劫罪,于2000年6月被判刑6年6个月。在服刑中,杨某积极改造,工作努力,多次被表扬和记功。去年9月21日,监狱内突发服刑人员袭警事件,杨某奋不顾身,抢救干警,制止了犯罪活动,被记重大立功一次。 一些服刑人员昨天听到杨某被减刑的消息后,纷纷表示,这个举措保障了服刑人员的监督、投诉权利,遏制了审判和监管人员的暗箱操作,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也从中看到了自己立功减刑、重新做人的希望。 据悉,武汉中院近期已对6所监狱呈报的900余件减刑案件试行了裁前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