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与情人分手被逼交纳贞洁费 付钱后服毒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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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8:06 信息时报 | |
男方支付6.8万元“贞洁补偿费”后自杀 其家属将女方告上法庭索回该费用 本报佛山讯 (记者 陈明 通讯员 潜龙) 一名茶楼老板与女员工维持了将近一年的不正当关系后提出分手,女方遂向亲友哭诉被老板多次强奸。女方亲友与老板交涉后,老板同意支付女方母亲数万元现金作为“贞洁补偿费”。三天后老板自杀身亡。其妻从死者身上的协议书中得知老公死因后,一纸诉状将老公的情人全家告上法庭。日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 情人分手女方欲私了 40多岁的黎某在佛山禅城区澜石镇开有一家颇具规模的茶楼。在得到众多承诺的情况下,明知对方有妻子儿女的员工阿芬当上了黎某情人。 在维持了将近一年的非正当关系后,黎某向阿芬提出分手。阿芬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回到家中。在其母李某的追问下,阿芬负气说是自己被老板强奸了,然后离家出走。其母信以为真,当晚将自己的侄子、表弟以及两名老乡找来商量女儿被强奸的事情。几名年轻人闻讯后,一致认为要找老板黎某私了。 签定协议获赔6.8万元 黎某家人在诉状中称:去年6月某日晚,阿芬的母亲等人将黎某骗到一空房内,强迫黎某签定了一份“贞洁补偿协议书”,支付李某68000元现金的贞洁补偿费。第二天早上,李某等人一起监视着黎某去银行提取了56000元存入李某的存折。然后写下12000元的欠条,说明三天之内付清。 出人预料的是,就在签定协议书的第三天,黎某在自己的家中服毒自杀。其妻从其遗体旁发现了那份“贞洁补偿协议书”。上面有黎某在自杀前留下的遗言,声称自己和阿芬已经有将近一年的姘居关系,绝对不是强奸对方,签定协议书是迫于阿芬家人的胁迫,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由于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深感对不起家人,只有以死谢家人。 “贞洁费”还死者家属 黎某死后留下三个儿女和妻子,其妻委托律师将李某告上法庭,认为是李某用暴力手段勒索丈夫的巨额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导致了丈夫自杀,应该承担间接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阿芬属于自愿和黎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长时间维持了这种关系。而黎某家人状告李某敲诈勒索的罪名不能成立,因为黎某在遗书上虽然声称受到胁迫而支付对方现金,但是从签定协议书到自杀的三天时间没有报案,因此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黎某受到暴力威胁。而签定协议书的事实属于双方置公共利益于不顾,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协议书属于无效协议,并判决李某将收到的56000元补偿金返还给原告方。对于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