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权要求上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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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9:0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施健康)父母离异累及子女,14岁男孩张伟因筹不到仅仅几百元的学费,辍学在家已经十几天了。 张伟的父母在1999年离异了,当时他和妹妹分别跟父母生活。父母不久均再组成新的家庭,张伟和父亲、继母生活在合肥,而母亲则带着妹妹回到肥东农村老家。今年张伟小学毕业,考上了合肥市的皖江机械厂职工子弟学校初中班。新学期开学了,初一需要学费400元 合肥市148指挥中心李延发点评:张伟同学才14岁,考上初中,这属于义务教育期间。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他有权要求上学,作为他的义务监护人则有义务支持其继续上学。因他的父亲违法受到处罚,其继母也应支持其上学。录取张伟的学校也可以根据他的家庭实际困难对于其学费予以适当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