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等人员医保新规公布首日 千个电话火爆问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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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9:33 沈阳今报 | |
记者郑希雪今报讯“这电话可真是热线呀,一天就接了1000多个!”昨天是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公布的第一天,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部咨询电话热得烫手,仅一天的时间,就有1000多个电话打进来咨询有关办理基本医保的事宜,还有200余人亲自到中心咨询。 据沈阳市医保中心负责咨询的孔部长介绍,昨天她提前了近半个小时上班,就是为了 同时,孔部长也提到,打电话和前来咨询的人中有不少是不属《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范围内的退休人员。为此,孔部长也借今报提醒广大市民,《办法》适用于已参加了沈阳市基本养老保险,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沈阳市内五区及于洪和东陵区户口的人员。 至于退休人员,也不全在参保范围内。在《办法》实施之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达到医疗保险费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