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医院出租诊室砸了自己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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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1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沈阳市故宫医院将诊室租给个人,个人打着医院的旗号行医。承租人未按协议约定向医院交纳管理费,医院将其告上法庭。9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医院出租诊室的行为系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违规行为,双方签订的承租协议无效,终止履行,医院提出21万余元的索赔被法院驳回。 2001年3月28日,沈阳市故宫医院与杨某签订了一份科室出租协议。协议约定由杨某经 2002年3月,杨某经咨询得知,自己与故宫医院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02年4月起,杨某开始少交管理费。去年5月,杨某终止向医院交纳管理费。医院为此和杨某经常产生争执。2002年5月28日,故宫医院将杨某告到沈河区法院。 沈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行为是一种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是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的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协议,判决终止履行协议并驳回双方其它诉讼请求。 判决后,故宫医院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9月18日,沈阳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