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出售假发票牟利的罪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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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4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郑州9月18日电(程红根、张胜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出售假发票牟利者孟凡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这是郑州市按照新刑法审结的首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35岁的孟凡生系郑州市无业人员,曾因盗窃罪于1987年6月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1年又因犯盗窃罪被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1998年6 法院审理查明,孟凡生在郑州市区以每本8元的价格,购买他人非法制造的“河南省郑州市停车场收费定额发票”50多本。今年3月至5月,他先后以每本1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18本、每本100份。5月26日,孟凡生到郑州市化工路准备再次出售发票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其身上搜出发票10本,并在其住处搜出发票29本。经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鉴定,孟凡生所售“河南省郑州市停车场收费定额发票”均是伪造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孟凡生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出售非法制造的不能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他还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其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为了严厉打击这类违法行为,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随后对为了逃税而购买非法制造的发票的6家洗车店、汽车装饰部和汽车修理厂老板,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分别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