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弱势群体正义的臂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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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54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姜艳秋)9月16日本报刊发了《法律援助弱者有力》的文章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有关该条例的问题。为此就读者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认识法律援助 据介绍,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律师为贫困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道义行为,后来逐渐演变为现代法治国家一项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是法律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体现。天津 法律援助是为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群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因而受助人群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本市“经济困难”标准 据了解,如何界定“经济困难”,目前尚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按照条例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天津市司法局正在加紧制定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经济困难标准”,正在实行的“经济困难标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低保人员(最低保障线以下)。 另外,有五种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五种情况是: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申请法律援助程序 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果代理人代替办理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街道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三)相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人需到援助中心填写申请表,如果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理由,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各区县司法局院内。拒绝援助指派将受处罚 律师事务所不能拒绝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法律援助的实施,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司法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相同的处罚规定也适用于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