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看护小孩责任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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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21: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的陈小姐来信说,她是某工厂一名普通文员,她的老板经常在上班时间把儿子带回工厂,叫陈小姐帮忙看护。陈小姐说,这份差事整天让她提心吊胆。她感到很疑惑,这样自己是否就成为老板儿子的监护人?如果自己边工作边看小孩,孩子玩耍受伤了,那么责任是不是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胡仕波律师认为,看管小孩并不是陈小姐“份内”的工作事务 (黄嘉丽)(晓健/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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