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领导必须学法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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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3:02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我市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普法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庄礼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据介绍,我市每年要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轮训中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考核。同时每名领导干部在任职前或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一次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任职或者转正。要使考试成绩进入公职人员年度考评内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优或提拔。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