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父亲施小恩小惠多次强奸亲生女被判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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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3:15 信息时报 | |
父亲多次强奸亲生女被判刑13年 禽兽父亲乘其妻不在家之际用小恩小惠的办法与11岁女儿发生关系 近日被判刑13年 本报佛山讯(见习记者刘艺明通讯员智慧) 家住南海小塘的陈×生,许多认识他的人都斥责他禽兽不如,竟然强奸11岁的亲生幼女。日前,南海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陈×生,广东罗定人,今年33岁,前两年与妻子带着两个女儿来到南海小塘打工。去年七八月间的一天,年仅11岁的大女儿陈某告诉其母亲邓某,她的下身流血了。邓某起初以为孩子是月经来潮,并没在意,只是教她如何使用卫生巾。哪想今年3月12日,陈某再次告诉邓某她下身又流血了,邓某还以为又是孩子来月经之事,便有些不耐烦地责怪孩子。陈某这才告诉邓某,下身不仅流血还很痛,每次父亲搞她以后都是这样。 邓某知道丈夫的禽兽行为后,非常震惊,马上领着孩子到派出所报案,将陈×生多次强奸女儿的事实揭露了出来。2003年3月13日,陈×生被传到了派出所。他只承认,于2002年春节后、中秋后及今年3月12日先后三次,乘其妻邓某不在家之际,用小恩小惠的办法,与其年仅11岁的大女儿发生性关系。 南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生多次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陈×生身为父亲,竟然多次对自己未满11周岁的女儿实施奸淫,严重挫伤了其女儿的身心健康,也损害了其妻和另一名儿女的感情,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故对陈×生作出了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