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员工告赢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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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7: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赵君瑶) 职员在试用期合同到期时离职,公司却拒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拒绝退还5000元保证金。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返还原告的保证金5000元,并支付原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及补偿金1050元。 天津的张某与青岛一旅行社签订了自2002年3月1日至9月1日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当日,旅行社收取了张某5000元保证金。8月底,张某离职,未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