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农业与农垦“联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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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8:4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本报记者)17日,市政府与省农垦总局正式签订农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和农业产业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按协议,双方将在农机跨区作业等多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形成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产销一体、规模发展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哈尔滨的广大农村今后将划入“大农垦”的概念中,为农垦系统提供原料,当好基地。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与省农垦总局合作确定了共同发展、资源共享、市场运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合作的领域具体包括: 种植业—————重点在栽培技术、良种繁育工程,产业化生产基地,名优特优势农产品等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农机—————大、中、小型农机具的配套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的研制与开发及跨区域作业的合作。 畜牧业—————奶牛、肉牛、生猪、禽类规模化饲养、良种繁育及新技术推广。 林业—————名贵种苗培育、林产品加工等项目合作。 水产品—————名优特鱼种的繁育、开发与养殖等项目合作。 农副产品加工业—————乳品业、粮食加工、肉牛加工、生猪加工、禽类加工、药材加工与制药等项目合作,并实行关联产品的企业间合作。 据悉,省农垦系统在哈开发区合作的项目,可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在7区12县(市)合作的项目,享受各区、县(市)的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