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花园:一房卖二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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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1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立红 近日,哈市道外崇俭小区的部分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在道外买的“皇家花园”住房又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让他们气愤不已。 18日上午,记者来到道外“皇家花园。4号楼6单元301号的居民韩立民说:“我在200 花费了7.8万余元买下8单元402号的李勇也是在2001年买的房,去年8月份进户时才发现,自己所买的房子早已被另一个“主人”给占了,对方也有该房的购房合同。 随后,记者采访了黑龙江建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皇家花园物业房管站站长孙艳玲。她说,关于一房卖二主的事情她不知道,16日她才知道4号楼6单元301号有人居住,通过售房处得知该住户没有到物业办理各种相关手续,所以保安有权到住户家查房,而对该住户提供的哈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书,她并不认可。 黑龙江建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辛明政说,2001年5月,总公司与一分公司签订了《皇家花园合作开发协议》,协议中规定,小区的4、5、10、11号楼和两个高层建筑归一公司独立开发、建设、管理和独立核算,售房款分别转入各自账面,最终由总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一公司有销售房子的权利。目前,总公司将一公司卖出去的房子进行二次买卖,本身就违反了协议的规定。 黑龙江建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建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第一分公司的确销售过“皇家花园”的部分住房,但住户必须持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合同、总公司开具的财务票据、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正式销售发票到总公司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在2001年的时候,总公司已经登报声明:一公司负责人辛明政已被免职,名章作废。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总公司发现“皇家花园”的部分住户没有办入户手续,所以通知了其下属的“建业”物业公司去清查,凡是想继续在此入住的,必须到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未办手续的,立即搬出。当记者问其对住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该如何承担,王解释说,总公司虽与第一分公司签订了过协议,但那是公司内部管理协议,对外无法律效力,销售房屋纯属辛明政的个人行为,和总公司无关。(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