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无人管理 电表仨月疯长万余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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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47 郑州晚报 | |
晚报见习记者 董占卿 本报讯 物业公司今年5月份突然"逃跑",卷走了居民已经交过的20天的电费。小区无人管理,个别居民偷电、改电表,三个月的时间各家各户的电表总和与小区内总表显示的度数相差万余度。居民不愿均摊多出的电费,供电局已经把该小区3号楼的电停了四天。昨日,家住郑上路218号院,包受停电之苦的李先生无奈中来到 据了解,该院的物业叫商业网点物业公司,隶属于商业局。院内义务负责抄电表的张先生讲,有些用户有空调、电视等家电,但一个月的用电量仅有5度。甚至有的居民长期偷电,十年才用200多度电,一些居民认为,按规定每四年电表必须进行一次效正,现在电线电表都已10年,期间商业网点也没有对电表效正过,现都已老化,很容易增加对电的损耗,再加上严重的偷电现象,漏洞自然越来越大。 昨日下午,记者在张先生的指点下来到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但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未在郑上路218号院3号楼设过物业。 随后,记者在电业局了解到,对郑上路218号院3号楼的停电,主要是因为3号楼的电费没有交,商业网点物业公司因收不上来电费,申请停电。考虑到居民用电,如果业主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派代表来电业局申请供电,把欠款还清,很快会恢复居民用电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