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集体开车出游要先签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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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3:01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 (记者陈勇 通讯员先国赵嵩国欢)国庆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旅行社等组织的旅游活动,须与交警部门签订责任状,由交警部门对其车辆和驾驶员检审,合格者才准予进入旅游区。 省交警总队昨日宣布包括这在内的九项措施,确保国庆交通安全。 国庆黄金周来临前,全省交警将对进入旅游景点道路的交通安全逐一检查,重点景点、重要路段派专人防护,整改危险路段,不能整改的路段予以封闭。国庆期间,各地交警将在重点路口、路段24小时巡逻监控,不合格的旅游车辆和驾驶员,一律不准进入。交警还将携带酒精检测仪,在重要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附近的宾馆、饭店、酒楼门前和客运车辆停靠站、点进行抽查,发现酒后驾驶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