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汉为结新欢伪造法院离婚书 刑满后又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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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3:1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9月20日讯(通讯员郁景茹 吴雪梅)河北一有妻室的花心男子另遇新欢后,竟伪造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哄骗新欢及其家人,与新欢在北海结婚生子。案发后,花心男子被河北省河间市法院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6个月,刑期刚满,其新欢又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递上一纸诉状,将他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婚姻无效并让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45岁的耿某系河北省河间市黎民居乡农民,与原配王某已结婚23年,生有两个孩子。去年春节后,耿某对原配王某称出去做买卖,从此便渺无音讯。原配王某四处托人打听丈夫的下落,听说丈夫在北海,便于去年8月千里迢迢赶到北海,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丈夫的新居。 不料,当她敲门时,出来开门却是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并称自己姓刘,是耿某的妻子,怀中的孩子已经2岁,是耿某的儿子。王某一听几乎晕倒在地,回过神来后,向刘某表明了自己的原配身份。刘某却出示一份河间市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表明耿某已和原配经法院调解离婚。 刘某又出示了自己1999年12月与耿某正式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王某看到这些文书大吃一惊,称自己与耿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从未与丈夫到法院进行过离婚调解,哪来的离婚调解书?她断定这份离婚调解书肯定是伪造的。 两个女人戳穿了耿某的骗局后,决心将他绳之以法。原配王某返回家乡告发了花心丈夫耿某。当地法院经调查查明:耿某隐瞒了有妻有子的实情,与比自己小15岁的河北某县年青女子刘某相好,为达到与刘某结婚的目的,耿某于1999年下半年偷出本乡信用社职工窦某与其夫离婚的河间市法院民事调解书,伪造了一份外行人看不出破绽的离婚调解书。1999年12月的一天,耿某持这份变造的离婚调解书来到新欢刘某家,骗取了刘某及其家人的信任,与刘某正式登记结婚,并将刘某带到北海购房居住,生下一子。 今年3月17日,耿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河间市法院逮捕,3月17日,法院又以耿某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将案件移交河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5月13日,河间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6个月。 受骗的刘某得知真情后,怒不可遏,于9月1日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法院判令自己与耿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判令耿某一次性支付两岁儿子的抚养费76800元,判令由自己出资、以耿某名义在北海购买的一套住房归自己所有。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郁景茹 吴雪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