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严禁高层居民楼内餐馆使用液化气钢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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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3: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0日电由北京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针对该市餐饮服务业首次制定的关于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要求昨天正式出台并启动实施。 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餐饮服务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要求》,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馆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餐馆用餐场所内严禁使用5千克以上的液化气钢瓶;每家餐馆里都要设有经过主管部门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安全要求》还从餐馆的安全管理、钢瓶存储及燃气器具安装使用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技术规范,并明确指出向无资质配送企业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合格或报废钢瓶、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等8种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记者李思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