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必在学校“装样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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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中小学“一费制”答疑(2)学生有权利不吃学校的早餐,若被歧视可举报 李女士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最近总是吃不饱,李女士致电本报说:“学校强迫每个学生都必须在校吃早餐,早餐费40元,每人就发几块3平方厘米的小饼干、一碗稀粥,才上了一节课就饿了,我只有每天让他在家吃完早餐再去学校给老师‘装样子’!” 记者来到这所江边小学,询问了一些家长后发现,尽管“一费制”中有明确规定,今年秋季,有关部门还对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校统一收取的代收费项目和自愿选择的其他收费项目,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并进行公示:搭食费属于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学生自愿在校饭堂搭食,可按实收取伙食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收取搭食管理费、饭卡工本费。但这所学校依然暗地用罚站、批评、甚至歧视学生的手法,强迫学生必须在校吃早餐,而且收取早餐费不开据任何收据证明。 记者就这一问题再次向教育主管部门求证,得到明确答复:作为“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是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确有学生需要这些服务项目,而给予学校代收费的权利,学校在这些活动中按实收费不得盈利。可以明确规定的是,学生饮用奶费:200ml规格每盒1.30元;250ml规格每盒1.50元。早餐、课间餐、学生奶都属于搭食费,是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凡强制或变相强制所有学生统一交费参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乱收费论处。所以作为家长,如果学校有类似上述做法,你可以明确地说“不”,同时向物价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广东省举报电话为(020)37628009、37628948。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