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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5:54 沈阳今报 | |
记者房立整理 共有房产单位能清理吗 常先生:我于2001年9月离开了工作七年的国有企业,但没有办理任何离厂手续。至今我没有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1996年底,厂里分给我一套房子,1998年我先后交了两次钱,个人拥有了60%70%的产权,也填写了房产证,只是后来盖过章的房产证没有发到个人手里。2003年8月底,公司说离厂人员要清算住房,占有住房的要进行处理。请问 金海华:单位对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当然有权进行清理,但你的房子是共有产权,单位只能依法处理其自有的份额。 楼道内设门侵害相邻权 许女士:我家住在八楼,楼上邻居在八楼与九楼之间私自安装铁门,不仅挡住我家正常的采光,而且还在通道内随意堆放杂物,此通道是到达楼顶的惟一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将不堪设想。经社区和派出所调解多次无果,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采取什么办法保护合法权益? 金海华:你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相关的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