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慧眼识破连环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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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00:33 半岛晨报 | |
记者昨日获悉,有人以解放军某军需处的名义与自称是湖南株洲一家科技公司的单位合演骗局,对大连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行骗。幸亏他及时赶到大连市工商局中山分局咨询,才减少至少12万元的损失。 湖南公司“相中”林先生 今年7月22日,有人以湖南株洲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给大连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林先生打来电话,称他们在阿里巴巴网站看到有关其建材公司的广告宣传,认为该公司在大连地区潜力大、范围广,希望该公司能做他们在东北地区的业务总代理。林先生一听非常高兴,立刻答应下来。 随后,该科技公司通过网络将扫描的《合作意向书》、《委托书》、《产品介绍》及样品发给林先生,双方关系确立。在《合作意向书》中,科技公司声明:首期广告,我方在给代理方寄出资料的同时,将以贵公司名义用礼仪的方式在该地区及周边地区发布大量的商品信息广告宣传。没过几日,科技公司电话告知林先生,称他们已经为林先生的建材公司做了30万元的巨额广告。 “军需处”来要货 8月中旬,一位自称是解放军某军需处(以下简称“军需处”)的李部长打电话给林先生,称他们上网看到了林先生公司的广告,对公司经销的“高分子防化布”十分感兴趣,但想看看样品。两天后,这位“李部长”称样品合格,符合部队的需要。紧接着,“李部长”通过网络发给林先生购货合同,合同标明:“军需处”以单价23.9元购买2万米“高分子防化布”;合同签订后由需方预付货款总额的50%,余下货款提货时一次性付清;8月31日需方到供货方提货。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称合同订立后,如单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按货款总额的5%处以罚款。 林先生接到购货合同后,于8月21日与该“军需处”“李部长”通过互发传真签订了合同。接着,林先生就找科技公司要货,科技公司答应马上发货。 货出岔了 8月25日,林先生收到“军需处”发来的传真件,意在告诉林先生“军需处”已经将23.9万元的货款电汇到林先生公司的账户上,汇出地点是内蒙古,汇出行名称是光大银行阿尔山市支行。 几乎同时,8月25日中午,科技公司给林先生打电话,称为其提供的货物在半道遇车祸全部烧毁,需要重新组织货源。林先生一听心里顿时毛了,因为供货期8月31日马上就要到了,到时提不到货,意味着将承担违约责任。 就在这时,科技公司对林先生说:“有一批货是给乌鲁木齐一家公司发的,货正途经郑州,该公司要货虽也着急,你这边时间更为紧迫,这批货就先给你,但是你必须携带12万元现金马上赶到郑州,然后再打电话联系,有人接你,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这桩买卖虽使林先生有些疑虑,但他还是决定冒险去一趟郑州。行前,林先生拿着购货合同、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某科技公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到大连中山工商分局合同科进行咨询,结果避免了损失。 工商部门提出四疑问 在听取林先生的情况介绍后,工商人员提出四大疑问:一是既然是军需处购货,为何没有任何人来大连考察,也未提供任何“军需处”的证明材料及“李部长”本人的身份证明?二是科技公司称为林先生的公司打了30万元的广告宣传,但林先生自己称,没有在任何媒体发现其广告内容。三是时间太巧合。四是究竟是怎样规模的企业具备如此的周转能力,能够在当天对近50万元的产品重新组织货源。 工商人员立刻提醒林先生,当务之急到银行查一下这张电汇凭证的真伪,查一下“军需处”汇来的货款是否到账。林先生马上到光大银行某储蓄网点进行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张凭证是假的。 到此,林先生终于知道自己钻入了一个被人家早已经设计好的诈骗圈套。 刘澎清 刘卫东 记者黄晔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