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质疑“夜总会实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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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04:37 北京晨报 | |
艺校老师: 应对实习场所“严格把关” 据报道,江西省某艺校是一所正规文艺学校,该艺校竟然把毕业生的实习场所选定在厦门市某家夜总会里,“实习”的学生们决不仅仅是在台上当舞蹈演员,如果有客人送花给 教育专家: 不能为钱扭曲“教育功能” 俗话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北京大学教育专家陆教授指出:“教育机构的盈利创收,要在不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道德准则的前提下规范地开展,否则就会误人子弟。”陆教授说:“如果学校为了赚钱而忽视了学生接受正面教育的权利,就扭曲了教育的基本功能,如果情况恶劣的话,就需要法律的介入,需要有关机构给予制衡和约束。” 社会学家: “威胁”侵犯学生权利 江西某艺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学生签订合同去夜总会实习,而且以“不去实习就不给毕业证”相威胁,实际上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北京大学社会学家刘世定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有认识自我的权利,人的尊严是社会价值存在的支柱,未成年人在正式步入社会之前,不仅要学习与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而且要具有道德观念。该艺校的做法令人气愤。学校的责任就是要引导学生将合理的社会价值理念逐渐内化,成为合格的公民。假如未成年人在接触社会的初期没有得到正面的指导,模糊甚至混淆了是非观念,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社会会因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学生家长: 不能接受该艺校做法 在采访中,所有家长都表示,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学校如此对待是绝不能接受的。对报道中出现的该校校方的说辞,众多家长发表看法普遍承认社会存在复杂的一面,但是不能以社会的多面性作为校方不法行为的借口。一位家长指出:“如果一些学校丧失了为人师表的原则,就是社会的遗憾,我们不能把孩子往绝路上推。” 晨报记者 梁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