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模拟现场查明真相 残疾女三年冤案得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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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保罗 通讯员杨英杰)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根据一权威刑事侦察实验依法重审一旧案,令残疾女杨继兰含冤3年的案子得以昭雪。据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权威刑事侦察实验是由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分别派员进行的。 被加速车撞伤致残 杨继兰是湖北荆门市人,4年前与丈夫王某、妹妹杨某到广州谋生。王某承包一辆中巴搞营运生意。2000年12月11日上午,因载客问题,司机曹某在增城市永和镇开发区附近与杨继兰等人发生争执。当天下午4时许,曹某欲驾车逃离现场,王某立即驾车搭乘杨继兰、杨某追赶,至永和隧道约一公里处时,王的客车赶超曹的客车,杨继兰、杨某即下车站在公路中间拦截曹的客车。曹某意图绕开她们离开,杨继兰立即上前抓住曹某客车的右侧后视镜和车窗,曹某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杨继兰摔倒地上,当场休克。 事发后,接报交警进行调查,但双方的供述完全不同,杨继兰不能提供其受伤是由曹某造成的证据。刚好开车经过的胡某因与曹某是亲戚,于是做了“杨继兰是自己从车上摔下来”的虚假证词。交警部门最后发出了《非道路交通事故结论书》。 经法医鉴定,杨继兰左大腿皮肤大面积缺损、骨盆粉碎性骨折、髋臼脱位畸形及膀胱多发性破裂,为重伤。杨继兰从此落下终身残疾,行不离拐杖,不敢喝水,因为尿液会不停向膀胱外渗漏。为治病,杨继兰夫妇变卖了所有家产。两人开始了状告曹某的漫漫长路。
法院判决分文未得 在医院治疗了近半年的杨继兰,花完了家中原有的积蓄,丈夫仅有的用于维持生计的客运中巴也抵卖了,生活来源随之中断,还背负上十几万元的债务。2001年2月26日,杨继兰向白云区人民法院就曹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白云区法院驳回了杨继兰的诉讼请求。判后,杨继兰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找到了广州宏诚律师事务所的王晓阳律师担任其上诉代理人。王律师决定免费替杨继兰打这场官司。2002年4月初,杨继兰向白云区公安分局报案。白云区公安分局刑事技术部门为杨继兰的伤情做了鉴定,证实杨继兰的损伤属于重伤,但致伤原因却无法确定。为尽快找到杨继兰真正的致伤原因,白云区公安分局刑事技术部门向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中心求助。 模拟现场查明真相2002年底,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分别派员在白云区公安分局召开杨继兰案情分析会议。会上有关“重建现场”的建议得到与会者的赞同,会后,侦查人员找来双方当事人及肇事车辆到案发现场摸拟发案经过。法医科副主任法医师刘永全发现杨继兰的损伤与曹某驾驶的肇事车转动的右前轮反复摩擦的痕迹相吻合,与自己摔下来的伤痕不合。 找到杨继兰致伤的依据后,刘永全等人开始寻找理论依据。一个月后,他们出具了广州市公安局一份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鉴定书,证实杨继兰的损伤与曹某驾驶的肇事车转动的右前轮反复摩擦的痕迹相吻合,曹某驾驶的肇事车与杨继兰的身体发生了碰撞。 这份鉴定为案情的顺利侦查和快速审结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03年8月21日,白云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核实的证据,认为白云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某犯故意伤害罪,胡某犯伪证罪,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至此,这宗近3年未能得到正确处理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日前,记者在天河车陂一间阴暗窄小的出租屋里采访了杨继兰夫妇,笑容已回到了他们的脸上。杨继兰一直说,很感谢王律师、感谢广州的公安民警、感谢所有热心的人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