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法规碰撞露出“大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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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1:4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王浩) 不久的一天,上午9时20分左右,一名男子弓着腰、捂着肚子、摇摇晃晃地从哈尔滨市救助站前爬起来,走到马路对面修车部大门旁,一头栽倒在那里,一动不动。 据哈尔滨市救助站站长王国荣介绍,当时该站救助管理科科长郝凤鸣接到了哈尔滨市 无奈之下,救助站派人把病人抬入站内,让他躺在木板上。这时病人仍然口吐白沫、弓着腰、捂着肚子。12时08分,该站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四院的救护车又开回来,将病人架到车上拉走了。 针对服毒者的情况,四院医务科副科长高雪飞讲,前一天,道外公安分局江上派出所民警发现在江畔路人行横道上躺着一个人,身边有呕吐物,一边呻吟一边说自己没家。民警立即拨打了120,并与120的工作人员一起将此人送往四院抢救。医生发现该人服了大量的去痛片,遂立即给他洗胃、静点止血药(因去痛片对胃有刺激作用,可能导致胃出血)。抢救后病人的血压、脉搏、呼吸、体温、精神状况等生命体征已经平稳。据医生了解,该人叫赵青山,是外地来哈打工者。因与女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吞下了50片去痛片。次日凌晨,赵青山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医院认为应当把他送到救助站去,可救助站拒绝接收,只好将赵青山放在救助站门外。 这名服毒者到底该不该救助?市救助站站长王国荣说,救助站不是救治站,也不是以前的收容遣送站,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救助。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救助站救助范围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按规定这个人不在我们的救助范围之内。 送救助站不符合条件,住医院又供养不起 “三无病人” 激化医救矛盾 据了解,自从8月1日哈尔滨市救助站挂牌之后,医院与救助站之间因为接收病人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几次纠纷。有些单位和部门把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重病患者送到救助站,要求救助站出钱为其治病。到目前为止,仅一个多月时间,已经发生过多起危重病人被医院或者有关部门“扔”到救助站门口的事情,其中四院就有两起。 四院的有关负责人则称,自从1990年开始将四院定为道外区救助“三无病人”的定点医院以来,每年救治的“三无病人”(无正当收入来源、无居住地、无有效证件)越来越多。从1998年的7例,发展到2002年的90多例,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救治了60多例,这还是登记在册的。2000年四院对“三无”人员的救治费用为17万多元,去年达到30万元,而市民政局部门只拨了3万多元经费。另外,在这些“三无病人”中,有真“三无”,也有假“三无”,医院对此也没有识别能力,只能是来了病人就治病,等病人脱离生命危险再送到救助站去。 针对接收“三无病人”的事,哈尔滨市救助站站长王国荣讲,现在的救助站不是以前的收容遣送站,来救助站的人是有严格接收标准的,不符合要求的人坚决不能入站。8月1日该站挂牌那天,四院的救护车就送来一个“三无病人”要求接收。双方僵持了1个多小时,四院坚持把病人留下。无奈,该站拿了2000元医药费,救护车才把病人拉回了医院。20天后,该站得知这个无名病人医治无效死亡,又补付了400元医药费。 救助站取代了收容遣送站,可各医院却还在执行“收容规定” 新旧法规碰撞 露出“大缺口” 据四院医务科科长李平介绍,到目前为止,该院还在执行哈民政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