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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与父母无法解除关系 揭西县陈女士来电诉说,因一些家庭原因,她想与父母脱离关系,问有何途径?有关律师答复:母女、父女关系,自出生之日起,两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即成法定事实,不可解除。无论通过哪种途径,均无法解除这种法定关系,包括公证、个人声明、登报等都是无效的。 民政局可咨询婚姻法 陈小姐想咨询新的婚姻法,但不知找哪个部门?广州市民政局答复:陈小姐可直接到所属区民政局或市民政局咨询,也可以致电民政局或96909热线。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