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安家”基层部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20:51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唐勇、胡陈报道:在抵御今夏淮河洪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南京军区某舟桥旅官兵,日前回到军营后迎来一桩喜事:南京市“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中心”在该部设立了第一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意味着今后该旅官兵不出营门即可得到法律援助。 3年前,在南京军区军事法院的协调下,南京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在宁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中心”,这一做法完善了“一组一庭一站”式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 在日前举行的成立大会上,南京市司法局与某舟桥旅签订了法律援助共建协议。据介绍,该工作站的人员由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从全面素质较高的执业律师中挑选组成,工作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为部队官兵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部队和官兵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开设律师信箱和咨询热线,解答官兵的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培训基层法律骨干,配合部队开展法制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 据悉,该工作站成立后,律师们向部队官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并已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对官兵反映的一些重大涉法纠纷,工作站的律师们已与当事官兵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将免费为这些官兵代理诉讼。(解放军报2003年09月21日第3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