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讲课费 别忘了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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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0:45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刘阳 马国瑛记者张星)某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素质,聘请一位大学教授为员工进行培训,并支付1万元酬金,但并没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金。 近日,大连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这种情况,对该企业进行了教育处理,令其补营业税及附加330元,个人所得税1547元。 随着大连建设学习型城市活动的开展,很多部门和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经常聘请一些学者、教授或有一定专长的人为本单位职工讲课培训,并支付讲课费。但是,企业在支付讲课费时,往往忽视了这部分讲课费的税收处理。支付讲课费一般没有开具正规发票,而以收据或白条入账,而且,也没有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前来讲课的人,大部分是临时性的,而且都是个人,税务机关无法对他们进行全面细致的掌握,这就需要企业同税务机关密切配合,做好这部分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在支付讲课费时,不要忘了纳税,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