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戒毒女卖淫的戒毒所所长终于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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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4:1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林洁 滥用职权勾结“鸡头”,贩卖、胁迫戒毒女卖淫的长洲戒毒所案日前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6日下午4时,黄埔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对原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院长张一平、原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进行刑事拘留。罗贤文现被关押在黄埔区看守所,有关方面正在对张一平实施追捕。 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广州长洲戒毒所为创收,以职务行为把戒毒女卖给“鸡头”卖淫。2002年3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将涉案的多名“鸡头”和戒毒所的负责人及管教逮捕归案。2003年初,案件移送广州市检察院,2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公诉方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强迫卖淫罪”对涉案的6名案犯提起公诉。但是,原长洲戒毒所所长罗贤文及其上级———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院长张一平却一直没有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详见本报5月12日第7版《戒毒所如此“创收”:戒毒女被迫卖淫》)。5月中旬,由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此案是否存在渎职侵权问题。直到9月16日之前,有关方面都没有对张一平、罗贤文采取任何限制。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查科的办案人员称,之所以迟迟未对张罗二人采取司法行动,主要是有一部分定案的重要书证难以取到,在取证方面遇到很大困难。据介绍,此案主要有两方面的关键证据,一是原戒毒所的“出所审批表”、“强制戒毒决定书”等书证,一是案件披露之前《羊城晚报》记者暗访时的录音和拍摄的胶卷等物。而当检方向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要求调取书证时,原二院领导却一直推说“下落不明,因为戒毒所关闭时,资料在移送过程中下落不明”。而最蹊跷的是,本案在层层移交的过程中,《羊城晚报》记者向警方提供的录音、胶卷等重要证据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今年7月,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均对此案表示了高度关注,张德江更表示“要以此事件作为由头,整顿广东政法干部队伍”。8月初,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张一平、罗贤文同时立案,立案后调查发现,张一平已于7月中旬潜逃。 本报广州9月2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