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出现上千民众围堵冷漠“警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5: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肖余恨 发生在湖南岳阳的群众“围攻”“警车”事件,已经成为令人关注的新闻焦点。尽管《三湘都市报》和《潇湘晨报》等媒体对此的报道有不尽相同之处,但有几点却是一致的,即车牌为湘FO0102开着警灯和鸣着警笛的黑色桑塔纳,属于湖南岳阳市纪委,因该车上的驾乘人员称自己不是110的,拒绝将因打架严重受伤者送往医院,引起公愤,被上千名群众围 这件事的是非公论,自然是个令人关心的话题,但是这一事件所反映出的社会心理,我认为更值得关注。 不妨设想一下,当事轿车倘非开着警灯鸣着警笛,倘非属于纪委的执法公车,恐怕事态不会如此激烈,至多会遭到舆论的谴责罢了。但因它开着警灯鸣着警笛,因它属于纪委,那这种身份就决定了群众对它有较高的预期——这还得两面看问题:一方面“警察”在人们心目中,就是扶正驱邪、维护正义甚至救死扶伤的(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开着的是“警车”,人们也视其为执法人员),而纪委在人们心目中更是维护正义的代名词,这说明群众对我们的执法机关还没有失去信任,遇到这样急难事情时,看到“警车”来了,觉得理所当然会有一个良好的结果。另一方面,正因这样预期,看到“警车”如此冷漠,才备觉失望,联系到现在广泛存在的腐败和不作为,这种失望才会化作愤怒,才会出现千人围困“警车”达5个小时的异常行为。而这种行为越异常、越激烈,又反过来衬托出群众对执法机关形象的预期:如果是一辆军车,恐怕事情还会变得更复杂。 我们一直在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并且这种风气目前还没有到“蔚然”的地步,确实是有多种原因的,而“警车”冷漠、官员见死不救这样的事情,往往使倡导的努力在无形中受到重挫和消解。在这件事中,群众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们要求救人的愿望是善良的,并且在围困5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理性都得以凸显,这是个令人欣慰的现象,如果群众不管不问、漠然视之,那对一个社会来说,才更可怕。 岳阳市纪委副书记汤天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部分群众不明真相,对司机产生误解,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能不辨是非,更不能将责任全部推到司机头上”。我认为这话大有问题:什么叫是非?群众对“警车”不送伤者到医院表示愤怒,这本身就是明辨是非的表现,不管是何理由,在人民群众的生命面临危险时,作为公务人员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出于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都不应出现哪怕片刻的迟疑,群众的愤怒正是从这一点生发的。 我们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该从这件事中感到一丝不安,群众对我们的形象预期很大,就目前来说还不太满意,甚至很不满意。这件事表现出的集体无意识式的愤怒,就是一种证明。借这件事进行深刻的反思,不仅必要,而且必须。大河报2003-09-22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